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

最低工資 vs 最無良僱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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尋日睇完一單新聞,覺得好氣頂,不吐不快!

話說尋日香港僱主聯合會在各大報章刊登一封公開信,建議在五月一日最低工資實施後,把僱員食飯時間同假期列為無薪。事後工聯會立即作出回應,指香港僱主聯合會做法無良。

其實桂花池一向反對設立最低工資,稍為讀過經濟學的,都知道設立最低工資是違反經濟學原則。所謂工資,其實是由市場供求所達成的,假若你所從事的工種供應少,技術要求高,那麼工資自然高企;相反,假若你所從事的工種供應多,技術要求又低,那麼工資自然少。所以工資應由勞資雙方互相達成,是不用立法規管的!

好了,法例既然已經通過,現在講乜都冇用,但各位議員有沒有想過,法例通過後得益的是誰?我想應該是僱主一方。法例通過後,他們可以大條道理說成本上升,扣減人手,部份人本來還有三幾千一個月,現在有了最低工資,反而無端給老細炒魷,得不償失!而沒有被炒的,僱主又有理由說因人手不夠,要求延長工作時數!

聽說更離譜的,是老闆先炒掉員工,再要求以自僱形式返工做事,那麼老闆便可以不用支付醫療、假期及強積金等員工福利!現在更建議連食飯都無薪,難道真的要把低下階層的人趕盡殺絕?

在此懇請各位僱主反思一下,你們所賺的一分一毫,你們的員工也有為此付出過,難道你們賺錢就可以,人家只想吃飽飯都唔得?呢個世界係相對,假若大家真係做到咁絕,連一口安樂茶飯都唔俾人食,社會怨氣只會越本越多,來自低下層的抗爭便越見激烈。

‘香港僱主聯合會’應該考慮改名叫‘香港無良僱主聯合會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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